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琐记随笔 by 密斯罗 @ 2:18 下午, 7月 28th, 2006
明天要去参加起点户外组织的珠海庙湾岛露营。这是原计划在6月份的活动,因当时有台风,海面情况不稳定,才推迟到这周末。
据最新气象预告,明天还是会有大暴雨。我喜欢大雨的时候去海边。为了要凑够一艘游轮,组织者召集了浩浩荡荡100多人,两大车!我出去玩还从没凑过那麽大的热闹。最多一次赶上40多人,乱成一锅粥。这次分了好多小组,集体活动不大现实。
大花裤衩给报的名,他后边都“+8”了!这家伙谎报军情,跟领队说他所有家属都在体育馆上车。害我刚才好不容易让人改成深大正门了。基本行程是这样的:明早7:30坐大巴从深圳往珠海。9点左右在香洲码头乘游轮,中午1:00点左右到达。上岛后分组活动,晚上篝火晚会。周日中午回撤,5点左右抵珠海,大约7点到深圳。活动结束。
晚上住宿以露营为主。据说岛上只有一个小旅馆,接待能力极其有限。淡水没有,山泉水不确定。我反正没帐篷,防潮垫大概要带上。到时候要麽混帐,要麽住店。看情况。要带两午一早一晚好几顿干粮,至少三升水。上次去采购的食物大部分都还在,晚上再去沃尔玛买点小黄瓜。
已经让裤衩多带点米了,怎麽也得煮顿饭吃。听说他那五个客户都是极端腐败分子,还有人带了橡皮艇。好吃的肯定也少不了,到时候蹭一点,嘿嘿……敢不给我吃?菜刀伺候!鱼竿也让他带上,钓不着鱼就钓帅锅。我可以拽着鱼竿四处嚷嚷:有淫上钩吗?
为了给明后两天艰苦的日子垫垫底,晚上准备去大吃一顿口味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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闲谈杂论 by 密斯罗 @ 12:17 上午, 7月 28th, 2006
今晚的<60 minutes>有一段对两个在囚珠宝大盗的访谈。主持人和江洋大盗在镜头前侃侃而谈的融洽气氛,令人丝毫感觉不到采访囚犯和采访名流大亨有什麽异样。可见他们还是很尊重囚犯的人格与权利。当主持人问他们后不后悔时,一个答:我只对那些曾经被我们伤害过的人感到抱歉。如果可以重来,我不会伤害任何人。主持人接:“只纯粹打劫,是吗?” 三个人都乐了;另一个答:“我不后悔,我喜欢那种刺激的生活”,说这话的老头要2008年底才能出狱。这样有误导之嫌的言论都能在全世界人民面前播放,新闻高度自由吧?
说起囚犯,在中国呢,别说拿犯人或嫌疑犯不当人,就是良民进公安局派出所办事儿,警察叔叔阿姨也大都横眉冷对,如秋风扫落叶般无情。要是万一被怀疑犯了点什麽事儿,动不动就把你给弄进去了。晓之以拳脚,动之以皮鞭。还不许你与外界联络,直到你被折磨得受不了,不得不答应以银子相许时,他们才肯暂时罢手。要不要继续受皮肉之苦和啥时候能放出去,视从你身上榨得银子的数量多寡而定……
这些都是听我两个被弄进去挨过苦的哥们讲的。一个是打麻将,刚好撞上公安抓赌;另一个是在按摩房,不幸赶上警察扫黄。据第二个说,他完全是因为心里坦荡荡,所以明知警察来了都没跑。结果被带走了,压根儿就没人听他辩白。听说两个都吃过皮鞭,最后破财消灾。一个破了三万多,一个破了6万多。
我问他们为啥出来后不投诉。他们都说:你也想的太天真了!一般摊上这种事的人,事后都会采取守口如瓶的态度。毕竟说出去不是很光彩,谁又会相信你真的什麽都没干过呢?既然苦也受了,财也散了,还是安安分分的过日子吧。况且,按照咱这官僚体制,投诉上去基本不会有人理睬。一介草民(更何况还有点不安分守纪)和一名警员,孰轻孰重,上头很清楚。弄不好还被黑你的人灭口了呢!原来社会竟是如此黑暗……
另外,我还听说过好几桩这样的事。说起来每个人心里似乎都很明白,但就是没人愿意出头。因为谁也不相信能改变什麽。最有可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。于是大家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装作什么也不知道、什么也没发生。继续埋头过各自的太平日子。
这段时间新浪杂谈上,很多关于“女生被强暴时,是誓死反抗还是保命重要?”的讨论。就是无人提及该怎样降低这种犯罪率,问题的最根源!我能想到最有效的武器就是“刑罚”。如果刑法有律:强奸犯人视情节轻重,分别处以宫刑或死刑……云云。就像我一直以来认为偷盗扒窃等罪行,视情节轻重,应该处以剁手指头、砍掉手脚、判处死刑等。而不是每次抓紧去关几天又放出来这般无关痛痒。不是我有暴力倾向,实在是社会上的奸淫偷盗打劫之害过度猖狂。
既然新加坡能凭苛严的刑罚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,咱中国为啥不能呢?也许咱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构成都或多或少是阻碍,但也不妨尝试性的改变吧?难道在立法上迈出严厉的一小步真有那末难?咱不是在建设文明社会麽?那最起码,该尊重的权力得尊重,该打击的行为要打击,而且力度要够。
我说这些确实是自不量力。只是越想越生气。就发顿牢骚。做回愤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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